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,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精神,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加强领导、明确责任、严格管理,现就员工集体外出活动事宜作如下通知:
一、员工集体外出活动是班级或各种员工组织因实习、实践、旅游等需要,组织员工离开学校开展各种活动。
二、组织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,填报《信阳师范学院员工外出开展集体活动申报表》,经学院审批,报校员工工作处备案。
三、落实安全责任,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。
1.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;
2.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;
3.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前要对员工进行专题的安全教育;
4.制定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,落实每位参加教师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;
5.提前实地考察活动地点、设施的安全性;
6.租用车辆必须签订好安全协议,车况性能良好,营运手续齐全,不得超载;
7.员工集体外出负责人和带队老师的手机必须保持畅通;
8.要为每位员工购买单人单次保险;
9.外出集体活动由旅行社承接的,应当审核旅行社的资质及营业执照;
10.严禁不在活动参加者名单之列的他人随行。
四、遇恶劣天气不适合出行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,一律不准组织员工外出活动,已批准的,自动取消,需要改期进行的仍须按原程序办理审批手续。
五、员工外出集体活动时,要注意自身安全,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学校形象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